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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民法可分之債與不可分之債的區別

從這個簡報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是:
民法中通常都是可分之債比較多,如果是可分之債的話,各個債務人是平均分擔責任,也就是各個債務人針對自己的部分去旅行相關的權利義務;但是在不可分之債的狀況底下,個債務人必須共同負責,這種狀況通常出現在共同共有的土地上面,如果其中有一位出賣人不願意負責履約,其他的債務人必須共同負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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